“突击者“的建造过程并不顺利,在1930年2月该舰完成设计时,正好是伦敦海军会议进行时,由于无法预计这次会议的结果,因此“突击者”以及其他新型舰艇的设计工作应总统的要求被暂时冻结,直到当年7月21日《伦敦海军协议》被参议院批准后才继续进行。而当该舰于1930年9月3日开始进行招标工作,但是在招标过程中发现1929年国会所批准的预算不足,即使最低的报价都比1900万美元的预算多出260万美元。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美国海军修造局、航空局、武器局和工程局联合提交了一份备忘录,请求海军部长将该舰的建造合同的签订时间推迟60天,以便对该舰的指标进行修改以降低建造成本。该备忘录被批准。在其后,各部门对该舰的设计进行了调整,经过约一个月的时间的协调后,确定取消原本准备安装的弹射器和鱼雷舱,减少拦阻索、绞车、飞机系留孔等设备。1930年11月1日,美国海军同纽波特纽斯船厂签订合同,12月10日,海军航海局在下发通知中正式确定该舰的舰名。1931年9月26日,“突击者”号在纽波特纽斯造船厂开工建造。
在“突击者”建造过程中,美国海军根据“列克星敦”级使用的经验,决定更改“突击者”的设计,将平原型飞行甲板改为在右舷中部增加一座舰岛,舰岛一共为四层,下部两层为基层,上部两层只有一半的长度,位于舰岛前方位置,在其后部安装火控设备等。因为烟囱的位置没有变化,所以舰岛并未整合烟囱,而且由于其第二层最长,因此形成舰岛前部从侧面观察呈向后下方斜切的特征。在舰岛上布置有航空管制中心以及舰只操作指挥室等。为增加这座舰岛付出的代价是增加了700t的排水量以及200万美元的成本。
甲板上排满飞机的“突击者”号,美国海军一向推崇”全甲板攻击“的理念,飞行甲板也会被充分利用以多装备飞机,而日本帝国海军则是将飞机全部放到机库中,只有在进行飞行作业时才会提升到甲板上,所以日本航空母舰的载机量相对美国航空母舰要少不少。
”突击者“号于1934年6月4日加入到美国海军,但是仅仅过了17天,在该舰进行第一次起降试验时便浇了一瓢凉水:试验证明这种小尺寸的航空母舰的飞行甲板过短、过窄,虽然航空母舰的载机数量可以达到要求,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却存在很多困难,航空母舰的最大航速只有29节,如果风力不足的话无法起飞鱼雷机,这样一来航空母舰的攻击能力被大大降低。而且由于舰体过小,舰上的武器装备的重量却是无法降下来的,其结果就导致该舰的耐波性和适航性不良,在较恶劣的海况下无法进行作业。结果这艘美国海军舰船设计师费尽脑汁力求在很有限的吨位控制下能达到最大载机数量的航空母舰实际上并不能满足要求,”突击者“号可以说是一个很失败的尝试,结果该舰在其后的很长的时间里只能用于训练和飞机运输。不过,同时期日本建造的吨位与其差不多得”苍龙“号航空母舰由于不像”突击者“号那样要求的载机数量,反而在其后的战争行动中活跃很多。
鉴于“突击者”号的测试表明这种小吨位小尺寸的航空母舰无法满足美国海军的要求,“大航母”派所主张的设计就成为美国海军的最佳选择。就在“突击者”号服役时,美国海军的20000吨级航空母舰的首舰“约克城”号开工建造,而美国海军也取消了“突击者”级后4艘舰的建造计划,将其资金转为“约克城”级。
从舰尾上方拍摄的”突击者“号,尾部的识别字母很明显。美国海军航空母舰在40年代之前是使用舰名的缩写字母写在飞行甲板的前部和后部作为飞机识别标志,但是由于字母通常不能写很大,所以后来改用航空母舰的舷号作为识别标志并沿用至今。同期日本航空母舰也是使用舰名的片假名字母写在甲板上作为识别标志的。
正如前面所述,在20年代后期美国海军中对建造什么样的航空母舰有小航母和大航母之争。虽然美国海军和国会最初倾向于建造小航母以使海军能够在条约限制范围内能够拥有数量更多的航空母舰,但是也并没有完全否决建造吨位更大的航空母舰。1931年,也就是“突击者”号开工建造时,基于大航母派的观点而设计的20000吨级航空母舰的设计也已经铺开。此时美国海军的第一艘航空母舰“兰利”号已经确定将改建成水上飞机母舰,所以也需要有新的航空母舰补充。
1936年4月4日,“约克城”号在纽波特纽斯船厂下水。
1931年5月22日,美国海军航空局就新一代航空母舰的指标向海军部写了一封信,在这封信中阐明了对于新型航空母舰应该具备何种性能。同“突击者”号进行性能指标确定时不同,此时经过对“兰利”和“列克星敦”级的使用情况的研究与探讨,海军航空局已经对航空母舰需要达到何种能力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在这封信中,要求航空母舰具备32.5节的航速、介于巡洋舰和战列舰之间的防护能力、抵御从1500米高度投下的457kg级炸弹的水平防护能力、较“列克星敦”更强的防空能力,同时对该舰的机库尺寸、升降机数量等也做了说明,并建议新型航空母舰采用双层飞行甲板。这些性能指标中,有些比较容易做到,但是要求在设想的18500吨级航空母舰上采用63mm的厚的水平装甲却是根本无法做到的,因为这层装甲尽管厚度比起战列舰的要薄不少,但是飞行甲板巨大的面积就注定这艘航空母舰无法装备这么重的装甲板,而且使用这种装甲板也会大幅削弱航空母舰的舰载机数量,这是同此时美国海军已经确定的航空母舰的战术是相悖的。
刚服役时的“约克城”号,此时该舰依然使用的是缩写字母的空中识别标志
不过美国海军也认为“突击者”采用的完全无防护的设计也是不行的,CV-4是在吨位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不得已才采用无防护设计,而新型航空母舰的吨位比“突击者”差不多多了1/3,就可以在保持甚至略多于“突击者”的舰载机数量的同时为航空母舰增加防护能力。此外,美国海军此时也已经确定了航空母舰在舰队中是仅次于战列舰的二级主力舰的地位,尽管不能期望航空母舰能像战列舰一样能经受打击,但也并不希望航空母舰成为能被对手轻易击沉的目标,这就是说航空母舰还是需要具备某些防护能力,不会被对方的巡洋舰轻易击沉。因此在新型航空母舰上将采用舷侧装甲进行防护,其装甲厚度可以抵御巡洋舰主炮的射击。另外,新型航空母舰不再追求具备巡洋舰的火力,因此不需要巡洋舰级别的主炮,但是需要装备8门127mm高炮,并装备40挺12.7mm高射机枪,加强航空母舰的防空火力。
1937年9月30日,“约克城”号进入美国海军服役,此时已经进入到了无条约时期,日本帝国海军正在大力建造新型的“翔鹤”级航空母舰和“大和”级战列舰等战舰。同时此时的世界形势也已经严峻起来,日本在中国大陆发动了全面战争,西班牙内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纳粹德国已经公开武装并显露出咄咄逼人的架势,苏联则在血洗着内部并觊觎着周边的各个国家。而这时的英国和法国却还幻想着通过忍让能够放缓战争到来的脚步,美国则依然处在想与世无争的“孤立主义”之中,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极不乐观。
“约克城”号上的127mm炮,位于飞行甲板下方的平台上,从照片上看其向上的射界受到了限制。
1931年5月27日,美国海军联合委员会就新型航空母舰召开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基本确定新型航空母舰的性能指标。此次听证会就航空母舰将采用哪种级别的吨位并未进行决定,此时提出的吨位级别分别有13800吨、18400吨和20700吨几种,采用这几种级别是为了能够充分利用根据《华盛顿条约》的限定剩余的吨位,按照这种配比,美国海军将有建造4艘13800吨、3艘18400吨、2艘20700吨及1艘13800吨航空母舰三种方案。而根据“兰利”和“列克星敦”使用的经验教训,排水量较小的13800吨方案并不被看好,因为这种级别的航空母舰在航速和防护能力方面很难达到要求,因此主要的焦点放在了是采用18400吨还是20700吨两种级别上。在此次听证会后,美国海军修造局就三种级别的航空母舰分别提出了三种13800吨、三种20700吨级和一种18400吨级航空母舰的设计草案,同吨位的方案的不同点在于防护能力、载机数量或升降机数量上。此外,20700吨级的D方案采用的是双层飞行甲板,而E方案为单层飞行甲板,两者的载机数量相当,分别为77架和74架。采用单层飞行甲板的F方案则增大了舰载机的数量,比上述两个方案可以多携带约一个中队的舰载机,舰载机数量为90架,但是飞行甲板无防护,而舷侧防护能力被减弱,只要求能够防御轻巡洋舰级别的152mm火炮而不是D和E方案的重巡洋舰级别的203mm舰炮攻击。而美国海军最终确定的正是基于当时看起来显得最为平庸的F方案。至于18400吨的G方案可以看作是13800吨和20700吨之间的一种折中方案,因此最没有吸引力。最后美国海军联合委员会确定将利用剩余吨位建造2艘大吨位和一艘小吨位的航空母舰,不过鉴于13800吨级过小,而20700吨级则可以适当减小规格而不至于产生严重影响,最后经过吨位调整后的航空母舰为2艘20000吨级和1艘15200吨级。
“约克城”是美国海军第一艘将烟囱和舰岛融为一体设计的航空母舰
“约克城”的烟囱,其后部设置有一个简单的单杆桅。可以看到这时桅杆上已经挂上了一面少将旗。